
2026年度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及岗位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审议、报请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医院自主公开招聘、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全程纪检监督的方式实施。
三、招聘对象、开考比例、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满18周岁。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考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操技能;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胜任对应岗位工作,符合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身体条件标准;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政策优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开考比例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不足比例照常开考,按照考试整体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面试均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整体考试成绩、岗位需求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单科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 存在重大医疗事故、严重医德医风问题被行业处罚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医院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2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兴隆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人事劳资科(住院楼六楼)。
3. 咨询电话:0314-5052284
4. 报名邮箱:xlxzyy@126.com
5.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网络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携带全部证件原件到人事科完成现场核验确认,未现场确认视为报名无效。
6. 报名必备材料
(1)本人手写签名的《招聘报名表》原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手写签名《诚信报名承诺书》原件;
(3)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岗位所需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等相关资质材料;
(7)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8)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7. 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存在隐瞒信息、弄虚作假、证件伪造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失联错过考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面试
1. 笔试、面试在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实施。
2. 成绩计算标准:总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专项通知。
4. 单科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统一公示。总成绩并列优先排序规则:总成绩相同依次优先。
1. 具备岗位优先聘用条件人员;
2. 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更长者;
3. 学历学位层次更高者;
4. 获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奖励级别更高者。
所有条件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政审,由领导小组综合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核
1.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组织、统一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
2. 考察政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核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医德医风、有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行业处罚记录。
3. 体检、政审不合格、主动放弃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方公众号、院内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受理举报,查实违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聘用及试用期管理
1.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
2.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3. 新进人员薪资、福利、社会保险按照本院同岗位在岗人员标准统一执行。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成绩公示、入围信息唯一发布平台为兴隆县中医医院官方公众号,考生自行关注查阅。
2. 考生无故缺席任一招聘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 全程严格执行工作人员回避制度、试题保密制度、纪检监督制度,杜绝打招呼、内定考生等违规操作。
4. 本方案由兴隆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5.咨询电话:0314-5052284 (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人事劳资科)
6.监督电话:0314-5054968(县卫健局办公室)

